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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現有立體車庫停車規劃的建議
88版《立體停車場規劃設計規則》頒布之后,并未及時根據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機動化水平的增長及時調整,停車規劃發展需要從國家經濟政策、產業政策、行政管理諸方面考慮,各階段的立體車庫停車規劃應在規劃思路上有所調整、應在內容上有所深化。
(1)總體規劃階段的立體車庫停車規劃
城市總體規劃主要是對城市發展條件、發展策略和發展所依托的環境進行研究,確定城市總體布局。目前,城市總體規劃階段僅原則性畫出立體停車公共停車場用地,用地總面積按規劃城市人口每人0.8~1.0平方米計算。
總體階段的停車規劃應根據用地及其他用于交通源分析的數據等宏觀資料,作為智能車庫停車規劃的基礎。應針對停車的總體需求及其分布,制定停車發展宏觀政策與管理策略及大型公共停車場的初步規劃布局。
(2)分區規劃階段的立體停車規劃
分區規劃階段主要是在總體規劃發展策略的指導下對城市局部地區的發展策略和發展條件進行研究,對局部地區的資源進行分配,確定停車場供應量及其分布。分區規劃應結合停車行業新技術的發展,增加規劃應結合停車行業新技術的發展,增加區域停車誘導系統、智能停車系統、機械式智能車庫等停車新技術規劃內容。
(3)詳細規劃階段的停車規劃
詳細規劃階段實在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所確定的停車場規劃的指導下,針對規劃區域內某地塊或建筑物所做的規劃,是城市規劃與工程設計結合較為緊密的階段。此階段規劃重點是對停車場的選址,停車場的形式、規模、出入口的交通組織,以及立體車庫的管理進行研究和規劃設計,詳細規劃階段的停車場規劃往往包括停車場的可行性研究,研究內容應包括:智能車庫建設的必要性;選址與停車場出入口及周圍道路的交通組織等。